各部门同事及全体同仁:
为了体现公司的良好形象,统一员工在工作期间的着装,公司为全体成员统一采购工作服。现将有关工作服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自领取工装之日起,3个月内(包括3个月)离职者,其个人承担工作服成本费100%并从工资中扣除。
2、自领取工作服之日起,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离职者,个人承担工作服成本费50%并且从工资中扣除。
3、自领取工作服之日起,6个月以上离职者,其个人不需要承担工作服成本费。
注:员工不分正式员工或试用期员工,一律按照上述规定执行。
工作服领取之日:2017年10月30日
深圳市欧瑞士特工贸有限公司行政部
2017年10月24日